关于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翠屏山互通至机场段)扩建工程质量督查情况的通报(交质公〔2013〕54号)
作者:刘宇
发布时间:201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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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结合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翠屏山互通至机场段)扩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省厅质监局于2013年5月上旬至7月中旬组织对南京机场高速扩建工程进行了多次质量跟踪鉴定与中间督查。检查过程中,及时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反馈发现的问题并要求立即组织整改。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督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二)交通部交公路发(2010)第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11〕4号);
(五)《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苏交规〔2012〕6号);
(六)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七)工程设计及合同等有关文件。
二、要求及建议
(一)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运行监管,对此次检查中发现个别问题,要查明原因,认真组织整改。同时对试验检测人员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作责任心,确保试件制作和养护规范,确保工地试验室有效运行。
(四)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及建议,请建设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8月20日前报省厅质监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3年8月12日